女子花 4150 万买房后得知实际成交价为 3900 万,质疑中介赚差价,这种行为合法吗?应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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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803 | 回复20 | 2021-10-28 0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0 G2 ?) T* T0 e8 v  k# I: H3 X6 s夏女士是全款购买的这套深圳湾一号的房子,当时市场价5000万(中原地产网站),后来在中介的奥斯卡影帝附身的情况下,砍到了4150万,活活砍下了850万的价格,夏女士一高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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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夏女士共分为三次支付给卖家:" g0 s) [3 n5 X! P4 k
定金500万,当天支付/ b3 h, Y  A7 e$ c* v
第三天,又支付了300万% |- L# L! t9 F
尾款3350万做了资金监管,过户之后放款
过户当天,支付了0.8%的中介费332000整。; d3 h4 w0 E1 b0 n-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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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K# W0 r1 R) I% C  ~2 w中原地产和原房主沟通的时候,应该是签了类似于独家代理的协议,比如在某阶段性给销售出去,平时负责房间的日常保洁、维护,然后底价是3800万,多卖的中介公司和原房主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也就是4150万的成交价,原房主收到了3900万。$ |$ s' c! [0 M& K" k: w
即多卖了350万,房主100万,中介公司250万。
6 S6 I+ Q/ G5 Z中介需不需要负责任?9 V, I2 E8 d4 @) x# i# V) c. z
首先,如果真吃差价,非常非常鄙视这些行业的蛀虫,所以中介公司的大小没有关系。& O( E+ H, b, {4 _; a0 G3 `
其次,夏女士这里可以追讨中介公司诈骗的行为,但是如果原房主和中介签署了独家买卖协议,有关于溢价分成的条款,那就不牵扯诈骗,因为是得到原房主认可的,特别是文章中:前业主张女士表示很多细节不方便公开。( [3 z& w' c) I" _3 |
再三,很有可能是夏女士买的房子现在市场贬值,想减少部分损失。0 }! l" ^" J. E6 O
第四,332000的中介费,即总房款0.8%,所以中介费一定是能打折的,估计那一家找夏女士的中介公司,中介费应该在2.5%,即103万,哈哈,不知道另一家中介公司会不会像前段时间小小莎一样,指责夏女士。9 O4 K  l* i/ J4 O,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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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 4150 万买房后得知实际成交价为 3900 万,质疑中介赚差价,这种行为合法吗?应如何解决?-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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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事实就是如此,卖家把多卖的按照比例支付给了中介公司。' P; ?! [' X- {, \) ?3 d7 j
最后提醒,在看房子的时候,一定一定不要只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去询价、中介费一定能打折,如果中介不打折,拿夏女士和小小莎举例说明就行。
稻草人865 | 2021-10-28 10: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 f, x4 y$ o2 s, |% c6 q夏女士是全款购买的这套深圳湾一号的房子,当时市场价5000万(中原地产网站),后来在中介的奥斯卡影帝附身的情况下,砍到了4150万,活活砍下了850万的价格,夏女士一高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D: @/ S& T  q7 a5 g/ V) H
然后夏女士共分为三次支付给卖家:6 p; D; Z$ Y! I8 Y0 n( \
定金500万,当天支付/ E4 t+ \! V2 q0 N; F
第三天,又支付了300万% j1 X1 c2 n# l; j; R
尾款3350万做了资金监管,过户之后放款
过户当天,支付了0.8%的中介费332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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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产和原房主沟通的时候,应该是签了类似于独家代理的协议,比如在某阶段性给销售出去,平时负责房间的日常保洁、维护,然后底价是3800万,多卖的中介公司和原房主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也就是4150万的成交价,原房主收到了3900万。: M$ c- d. i% A5 o
即多卖了350万,房主100万,中介公司250万。
. d5 X  }: Q% E中介需不需要负责任?5 P' J( s0 ?+ {. b
首先,如果真吃差价,非常非常鄙视这些行业的蛀虫,所以中介公司的大小没有关系。
& n4 J* n, Z- U! \; }+ i" v其次,夏女士这里可以追讨中介公司诈骗的行为,但是如果原房主和中介签署了独家买卖协议,有关于溢价分成的条款,那就不牵扯诈骗,因为是得到原房主认可的,特别是文章中:前业主张女士表示很多细节不方便公开。
9 u( s+ u% F9 l% ?' i1 j) I" y& j) c再三,很有可能是夏女士买的房子现在市场贬值,想减少部分损失。
& S) g3 d& G0 D% B7 p6 y' M第四,332000的中介费,即总房款0.8%,所以中介费一定是能打折的,估计那一家找夏女士的中介公司,中介费应该在2.5%,即103万,哈哈,不知道另一家中介公司会不会像前段时间小小莎一样,指责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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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o8 z% D; |' x7 x$ z那,事实就是如此,卖家把多卖的按照比例支付给了中介公司。
+ q# `/ b" V' I: N# u3 J/ o- O0 G最后提醒,在看房子的时候,一定一定不要只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去询价、中介费一定能打折,如果中介不打折,拿夏女士和小小莎举例说明就行。
小甜瓜小e | 2021-10-28 18: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惊!/ n+ j8 g: M" k
老家正在泥地里收玉米,250万换算成今年的玉米,即便按高价1.5一斤(方便计算,按最高可能),约等于833吨,亩产按1吨算,那可是833亩地的产值,还不包括各种投入,人力成本,机械等等,这些商品与其他实体产出一样,才是支撑经济体运作的基石之一。货币是纸还是数字,本身并没有意义,是经济体的商品和劳务产出赋予了货币意义,不管是现在兑换还是未来向市场索取商品和劳务,没有商品和劳务的超发货币,无非像津巴布韦那样多印一些0而已。
$ d& o# S& M, M4 l3 j4 p) ~* T上述的等价关系还只是中间成本,换算成整个房子本身的价格会更加离谱,难道没有人发现作为发展中经济体,房子的价格与实物与劳动价值产生了巨大的偏差,以房子为媒介的财富分配、再分配也变得非常离谱,更是远远盖过劳动收益,可悲的是不管泡沫多大最终要靠实体产出来消化,总要吃粮食要吃肉,要消耗他人生产和提供的商品和劳务。
: C5 e5 b9 B: J2 _9 X' n) K0 Q只能说本人才疏学浅,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惊。、4 B2 `( C! V8 b* j5 s
ps:各种因素下收购价格是不同的,家里也种玉米,文中的价格按最高的可能来计算,亩产也按相对较高的来计算,如果达不到这个数据,会让结论更加突出,是一种大致的推算方法,读者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区域的实际价格换算一下,需要多少亩地才能与房地产中间成本等价。
给我一抹红唇四 | 2021-10-28 2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不喜欢中介原因就这,中介存在的目的在于沟通双方交易,综合信息渠道,而交易主体在于房东和买主。上海无论中原,链家,我爱我家中介都是一个套路。租房房东想租7000,他会挂7600,然后租客想着7000,他会假装给房东打电话,然后告你搞不下去了就7200,你不租再想办法。然后除了签合同他不会让你见房东,之后他会招房东说你看你要7000,我给你抬到7200了,你再给我500,1000一类的。也间接造成了房租的快速上涨,一条街上能开四五家中介,市场根本不需要这么多。导致这行业基本就是个垃圾行业,我室友买房某家中介死活不让见房东,我室友说定金一定要让房东当面收,俩人当面谈价格。后来他通过小区小中介找到了房东价格还往下谈了20w,不跟原来中介做了,还被前中介威胁要去堵门。这行业赶紧清洗下算了。还不如小时候小区大妈立牌子靠谱。
陳明1 | 2021-10-28 23: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这不太可能涉及诈骗罪。2 K1 r; _# v9 K3 M, n7 o
因为合同金额就是4150万,转账也是转给卖家和监管账户的。' c- s- _( r8 _2 S0 s
你说卖家可能不知情吗?5 {0 f* _  {9 V7 t+ |
不可能的。5 q/ P* h1 p  I; k9 B1 a5 Z
卖家清清楚楚地表示自己知道“最终实际收了3900万元,有250万元的费用由中介收取”。
6 v% F3 M4 U1 F* D) X2 h, o如果是中介偷偷把250万吃了,卖家第一个跳出来告它。
  V7 N# s, @- B8 L' U所以这就不存在中间“两头骗”的可能,这250万只能是卖家收到之后再转给中介的。
! e, b1 b  U! _# u4 A那这种情况下, 其实暴露了现在中介模式的一个本质性的矛盾:
+ b) @1 K# ]$ v# M# I, \9 w4 y/ p中介同时是买卖双方的受托人。! |1 E1 P: P3 q9 o! T: S4 X2 w$ q
这在逻辑上就有问题。
) a! V6 [- b6 d/ Y  v9 E你说中介是买方委托的,那它应该忠实于买方,如实披露底价。, s: E" Y- h! P$ T9 V
但中介同时又是卖方委托的,它也应该忠实于卖方,不应该随意把底价就透露出去。) k. t* F; O2 p8 }. E0 e
这怎么可能同时做到?$ ]. }. X0 H( V) L  u' r8 Z  n
我自己置换过房子,相当于既做过买家也做过卖家,最清楚这种心理了。
6 P3 t- D5 R% z# G. \' n我卖房子的时候,我当然恨不得中介帮我卖得越贵越好,只要能在我的底价上多卖点,我愿意和中介分成,反正都是增量。3 i4 m8 J* T: O
等到我买房子的时候,我又恨不得中介帮我砍价砍得越狠越好,只要低于我的心理价位,我也愿意和中介分成。
0 C+ |9 G- ]! ?; H# ?; V但问题是,那都是同一个中介啊,它又不是我家开的,不可能左右横跳就是为了满足我的利益最大化吧。
( I# W8 _2 r- k所以这种“同时担任双方受托人的模式”,本来就不合理。7 D; P, V( U# I+ G) T
要么你就锁定一方,只为一方服务,比如只有卖房中介,没有买房中介,或者反之。
. ]4 k, f5 p0 t! Z7 X* o! r8 ?要么你就做独立第三方,像律师那种,买卖双方各委托一个中介去谈,佣金也只能问自己这边要。
2 Y) Q3 B) ?2 \  M4 m要么你就索性只做信息平台,收信息披露费。& ~& t, l: S: k' T) @" e3 ^
哪有自己和自己砍价,然后同时向两边收费的?
渝丰线缆刘帅 | 2021-10-29 04: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种现象,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卖家和中介做局坑买家。7 Y8 }& ^* A1 J% O! {; E/ `# f
2、卖家和买家被中介做局坑。
; d6 O( O1 s; |- D1 @7 V目前尚不清楚是哪种情况,但是个人认为,第二种涉嫌诈骗罪。相当于中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买家和卖家的房款。由于诈骗的金额达到250万元,买家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调查。
( s9 q2 W6 H6 G' x但是从卖家不好说的太细的反应来看,卖家和中介联合做局的可能性比较大。否则自己的房子卖了高价,平白无辜却少拿了200多万,任谁也不是这种反应,早就跟中介开撕了。
! ^; e4 k3 g4 z这个局极可能是卖家和中介做的,最次也是中介做局,卖家知情后配合。* s( B+ z, ?& n7 @! L2 J7 G1 ~: s' Y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中介存在欺骗委托人(买家)的行为,没有尽到忠实义务,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赔偿买家的损失。
! Z5 G0 g7 B* K- I从法律角度而言,中介合同中,中介只是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双方达成合同。中介对委托方负有忠实义务,主要是如实提供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 D0 c% l3 c, I" X
在这个案子中,买家委托中介促成合同,支付了三十多万元中介费,中介却没有向买家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售价,并且欺骗买方,造成买方多支付了250万元房款。因此,违反了忠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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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Y( d' v1 f9 {) \; O( _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 u5 z) S8 \+ ?8 c! H  r: H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这个案子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介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还是可以归责于公司?这里不排除是公司行为或构成表见代理的可能。$ r8 ^' G8 g" r% Y
换句话说,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中介公司可能需要赔偿买家250万元+利息+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及利息。0 R  h& \% W6 E* L; |# E
建议买家积极维权。
weiwei811 | 2021-10-29 14: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10.12夏女士没有说明细节,2021.10.14记者采访了中原房地产,说明了事件的具体情况。: T8 _1 B1 n8 c7 ]. T2 N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ABC单模式,是一种转卖赚取差价的模式,原房主A想出售房产,委托深安房地产B出售,深安房地产放盘给中原房地产C出售,中原房地产卖给夏女士。
" u' |; L- _7 A# Y深圳湾1号房产是2019年开盘,12月售出,重新装修就是扯淡。
* o# X3 F  `3 \. t$ R2 jABC单模式早在2005年前,就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有普遍操作,这种模式夏女士想要起诉合同诈骗罪和认定损害委托人利益是很难的。1 H, g- e; m4 R. i
但是,ABC单对于原房主来说,确实十分有利,原房主可以用损害委托人利益为由,拒绝支付甚至退还房地产中介的策划服务费250万。
, Y1 w) _/ Y+ t" v有实例,自己找裁判文书。. p! l4 E# A) \. I$ Q; J
<hr/>报警走刑事程序吧,比走民事程序省心多了。
  [0 z. c6 L# r: D: y1 ^# H2 l中介人收取中介费作为报酬,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收取中介费的同时,又骗取双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达到250万,数额特别巨大,应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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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Z* u/ l& }3 A
合同诈骗罪6 z! R& |. o0 |' E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N; Z. U- l3 i% W! r5 L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O$ V  J4 H8 j7 T(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 y! {+ s+ w: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L7 O$ b9 L. B7 J  [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L6 s* h0 n4 r& r* h( i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B+ J# V- _) @. t0 C(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O. C# G, F/ ?7 `8 E《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9 l) P" k0 P4 ^/ i# V* U# e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 m! a4 n4 `6 Z. w9 v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序钱缘缘qm | 2021-10-29 16: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应该不涉及刑事案件,应该会民事赔偿,依据合同赔偿双方损失吧!9 C: z* o( A. @/ s- K"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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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表明一下态度哈,两头瞒吃差价是违法和不道德的。) N' l& n! `! U1 O" m! o7 h0 [
这个中介真牛皮,这不是对他的赞扬,只是惊奇现在合同这么发达,到底是怎么吃的?
3 i' ]( M" {; o6 q) Z) c" Z0 D/ B以前的确有吃价差的情况,有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主要也是没有限购,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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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J# }5 w( r# e8 @9 w以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客户相中的一套房子,客户的低价远远高于业主成交低价。中介就会对客户用上一整套套路大法,让客户相信,中介能把价格谈下来,于是交上订金,这个订金是交给中介的,中介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把价格谈下来。7 V- z* \9 W$ ~7 T/ u' n5 U* x+ b$ ?
客户因为订金被套牢一定时间,中介用这时间去和业主完成过户。中介和业主过户完成,中介再用某些理由说服客户,完成交易。
- n- ^# ^9 j/ @' k这套操作的前提就是,不限购!
4 V9 @; J- o( ?  Z+ f" c. Z  Y8 B现在购房签合同都是很严谨的,订立合同双方在场,确定所有细节,确定价格大小写无误,确认身份证号无误,这是一套标准流程。
又醉春风适 | 2021-10-29 2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各位知友补充更多信息。
5 r5 O& R4 v* p4 \8 {5 b" R把各方交易置于阳光之下,不良交易就会无处遁形,完善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应该加快建立二手房信息交易平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 n3 U! h% ^4 K2 V* `深圳的夏女士花4150万元买了深圳市南山区的一套房产,并向中介机构中原地产支付中介服务费33.2万元。事后却得知,卖家仅收取了购房款3900万元。夏女士认为,中介吃走了250万元差价,她要求拿回这部分。此事披露后,迅速登上热搜。
! g0 T7 \# X3 s3 K1 q. M/ O4 v0 _应该明确,中介“吃差价”是违规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如下行为:根据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 b) _; m/ g- j: C2 R  Z$ U- `对于涉嫌违规“吃差价”,涉事方作了回应。中原地产撇清了与这笔差价的关系,认为自己正常收取中介费,与拿到250万元的深安房地产无任何关系,不违规。原来整个事件中,除买卖双方和中原地产三方之外,还有个“第四方”——深圳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深安公司承认自己拿到250万元的事实,但声称自己未参与房屋买卖的中介业务,250万元是其为卖家做软装设计、装修等的“策划服务费”,同样合理合法。
2 n& U& x3 Z5 `6 R8 Z8 f深安公司收250万元的行为是吃了差价吗?深安公司即使对房屋做软装设计和推广,需要250万元那么多吗?尽管深安公司的确可能对房屋进行美化改造,花费也十分有限,实际上都是为其作为中介机构的吃差价行为打掩护。同时,深安公司以策划服务之名行中介之实,以策划服务为由绕开有关政策条文和监管。如将深安公司的“策划服务”认定为中介行为,则佣金应对买方和卖方透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就服务项目、计费依据与标准及各方应付佣金及其税费分担等,明确告知交易双方,不得“背靠背”,刻意隐瞒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因此,深安公司同样可能涉嫌违规。. ^" M; h1 G6 h$ C+ W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买家委托中原地产买房,卖家为更快卖房,找另一家中介机构深安公司提供策划和软装服务,深安公司收取委托合同中规定应得的250万元报酬,过程中并不存在问题。
0 U, b7 }2 E2 Z' A& F3 X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否违规,夏女士能否要回250万元,广大购房者期待定论。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策划代理协议,以及业主支付给深安公司的250万费用尚无定论,需从法律层面判断。2 [9 d- c5 Y" N3 C1 p2 y/ Q
有时候,违规与创新发展,可能仅仅是一步之遥。在其他国家,对于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帮助卖房者进行包装、装修、推广等提高房屋价值并收取佣金的中介服务模式早已有之。只不过,这样的操作建立在阳光透明的基础之上,并且遵守相应行业规范。
( A( B  V1 R0 ^面对国内这类涉嫌打擦边球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尽快补上监管漏洞。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还有赖于主管部门通过行政规章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边界,对于确实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的行为,应予以明令禁止。" X0 d" `7 W9 q5 q2 m. l2 Z) W
把各方交易置于阳光之下,不良交易就会无处遁形,完善基础设施势在必行。目前我国二手房交易推行的仍然是双边代理,即中介服务人员既为卖家服务,也为买家服务。为促成交易,中介服务人员也常常利用信息不对称操纵交易价格。如果官方二手房信息交易平台更加完善,买方和卖方对于交易价格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吃差价”的行为就会大大减少。正如不少业内人士呼吁的那样,应该加快建立二手房信息交易平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梦圆圆梦寐 | 2021-10-30 01: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知乎上说过不止一次了。
& p0 F& [/ S# c" Y+ V- K- X) n国内四大中介,房产、劳工、保险、婚介,都是只有把交易撮合成功后才能拿到中介费用。, O4 f% f  e2 r5 L7 n
因此,必然倾向于支付佣金/提成的卖方,和卖方勾结在一起给买方挖坑。* H& f, `& D  l2 l4 P
对于房产,就是原房主。8 {( e( K$ g3 a% M7 l
对于劳工,就是用人单位。+ c0 ?/ S4 b  F$ W
对于保险,就是保险公司。" K  @( g: R; j; q1 F% r
别听他们吹什么客观中立专业,去你妈的客观中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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