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这样的事情很多,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基本上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
& T: V; ~, c; {% W* A H6 I这里说个真实的故事。
! Z) a- u' `' R: P% h6 j1 Z老K原来是公司的运营副总(也管生产计划和设备采购),他离职之后,原来的一个合作方,当时是公司的重要设备海外采购的代理商,来公司找要说法。
F" U& F p6 q$ ^' j据说是因为当时采购合同中的一笔费用没有给,但是之前的承诺都是私下达成协议的,没有书面文件。
5 W3 I. N5 t9 D' _来的人找到公司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也承认有过这个约定,但是说事情已经安排完了,都是老 K 办的,但是他现在已经离职,人也联系不到了。
# E) Z: w5 p- |$ [2 m事后,我去问老 K,他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参与钱的事情,是现在的总经理不想再付这笔钱了,就把他给抵出去了。/ P9 @. g. \2 U/ R
我问,财务那边都应该有往来账目的吧?+ ]1 [5 ?; o5 i8 q0 b. @
他说,当然了,一查就清清楚楚的。所以,这一把他们就把我给出卖和冤枉了。6 f, L9 k% Z" e# c" Z
我说,那么你可以去解释一下嘛。
w, {3 o4 Y, I: \7 j5 a. U o/ w他呵呵地笑着说,有哪必要吗?!谁知道这后面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儿呢?只要不是公安法院来问,我也没有什么闲工夫跟他们纠缠不清。( D; C& o+ v3 E
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如此,只到对方起诉,最后立案判决下来,从头到位都没有任何人去找过老K问一下当年的情况。' ]- B) j$ K0 p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 E$ s4 ?# L ~0 S+ w! X% H: M有时候,什么都不说不解释就是最好的说法和解释。 |